“陆大治在国内这么多年四处求医,也没能治好自己的女儿,他最近听说m国有一家精神康复中心对治疗精神类疾病非常在行,预计费用在5000万左右。
为了给女儿治病,迫不得已之下才决定将杏林堂出售。
不过他卖掉杏林堂也是有条件的,第一,无论谁购买杏林堂都必须继续开中医馆,不允许做其他产业。
第二,接手后杏林堂不允许更名。
第三,接收者必须接受他的考验,如果医术不达标者不卖。”
叶鸣森感叹道:“这些条件可是够苛刻的。”
孙朝国说道:“是啊,陆大治非常矛盾,他既想卖一笔钱给女儿出国治病,同时又不想祖宗的基业断在自己手里,所以才想出这么一个折中的出售条件。
不过他还有一个补充,无论是谁,只要能治好陆春夏,杏林堂立即双手奉上,分文不取。”
听完孙朝国的这番话,叶鸣森嘴角泛起一抹玩味。
“我说老孙,听这话,你这好像不只是想让我收购杏林堂吧。”
“哈哈,真是什么都瞒不了叶老大你,没错,我告诉你这件事情,就是想要借此机会,让叶老大你试着诊治一下陆春夏。
不瞒叶老大你说,我们孙家跟陆家的关系很不错,之前陆老太爷还曾经救过我家人的命,或许以叶老大你的医术,能治好她的病症,也说不定,那样的话,不是一举两得的事情嘛。”
叶鸣森笑着摇了摇头,想了一下道,“既然你对陆家这么熟悉,陆春夏又是什么情况,是怎么得了失心疯?先天遗传还是后天遇到了什么巨大的精神打击?”
孙朝国说道:“当然不是遗传,陆家世代行医,每一代的身体都健康的不得了,从来没有得过失心疯的人。
至于精神打击更不存在,陆春夏从小就长得漂亮,是天之骄女,在江北中医界有中医小才女之称,深得陆庆安老爷子的赏识。
她在中医方面极有天分,5岁的时候便能将汤头歌倒背如流,10岁的时候能够识别所有中药药材,16岁便获得了中医的行医资格,能够独立给人看病了。
这还不算,陆春夏从小志向远大,想将杏林堂发扬光大。
17岁的那年到m国哈佛大学留学,学习工商管理,想用现代经济管理的模式开发杏林堂。
她在哈佛大学连续学了三年,每年都是专业课的第一名,甚至还没毕业就有多家大型跨国企业上门高薪聘请。
但陆春夏志在发展中医,全部都拒绝了。
这么多年,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追求她的男人数都数不过来,而她一概拒绝,没有一个看上眼的。
像她这种人,不去打击别人就不错了,自己根本就没有可以被打击的地方。”
叶鸣森说道:“竟然如此优秀,确实很难被别人打击到。”
孙朝国叹了口气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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