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零七章 讨厌的家伙_绯闻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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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电影,讨厌讨厌讨厌讨厌讨厌它,那种认为任何人都会喜欢的感觉很惹人讨厌,我讨厌他愚弄观众是因为他以为可以娱乐观众它是我看过的最讨厌的电影之一。

  这种极端的言论本来陈金也没看到,他虽然有看报的习惯,却不可能每一篇影评都看到,而且,他其实对这个家伙也并不熟悉,只是在这个行当里混,听说过而已,当第二天有记者拿着那老家伙的评论来问陈金的意见,想要挑拨离间的时候,陈金也没有客气,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罗杰艾伯特,谁啊?

  据说,陈金如此藐视的态度让罗杰艾伯特气炸了肺,不过,他也没办法再多做什么,因为他该干的已经干完了,除非下一步影片,而对于陈金本人,他并不敢随便的大放阙词,一来他不是干那个的,随便胡说可是会造成诽谤的,二来嘛,陈金本身除了花花公子这个名头,并没有让人质疑的地方,而花花公子这个名头已经给无数人拿出来说了无数次了。

  除了剧情,本片最大的看点自然是哥哥的表演,这是一部完全打上了个人表演风格的电影,也是一部完全以角色定义来获得更精彩戏剧冲突效果和戏剧悬疑效果的好电影。

  哥哥演的肯特是个因为脑瘫而造成半边肢体不遂,脚是个瘸子,而手还是个鸡爪手,这是肢体上要时刻保持的细节,也是人物的最大外貌特征。

  他是个三流的小混混,以诈骗为生,有些小小的狡猾,却又胆小懦弱,但是,这只是他其中的一个角色而已,隐藏在他身后的凯撒苏斯才是真正的大鳄,这两种戏剧冲突造成的效果非常的完美。

  在角色的塑造上,哥哥完全把他演活了,整个受审阶段所表现出来的怯弱和狡狯,在各种情境下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直到最后一刻,点上烟从容不迫的离去,就像他说的那样,嘭的一声,就消失不见了。

  对于哥哥的表演,《滚石杂志》更是毫不吝惜的说,哥哥完全可以凭借他在本片的表演拿到奥斯卡金像奖,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因为奥斯卡金像奖对于最佳男主角和最佳男配角的定义上的区别,哥哥在《非常嫌疑犯》中的表演,只能算是男配角。

  很明显的是,《非常嫌疑犯》不管是从剧本,还是从演员们的表演上来说,甚至从影评上来说,他都比《最高危机》要好,但是,这一次,票房的反应却是印证了那句话,影评人或者传媒称赞的,他并不一定能够吸引公众的目光。

  这句话其实最深的含义就是在说文艺片和商业片的区别,前者自然是影评人赞誉的焦点,但是,往往后者才是大家最爱的,这也就是所谓的爆米花电影。

  《非常嫌疑犯》采用了回忆倒叙的方法来加深影片的悬疑,但是,正是这种比较晦涩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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