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百零一章 ChinaJoy_重生之娱乐鬼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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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ACG资深记者问道。

  “是的,有一部分热心的粉丝反映,我已经知道情况。日本在02年时,杂志上居然连载了一篇叫《玫瑰少女》的漫画,跟我97年已经连载的漫画《蔷薇少女》几乎是差不多的!居然连载了一年多,直到2003年才被发现!”小香并不在乎的说道,“一开始我以为仅仅的创意撞车,但令我哭笑不得的是,日本的漫画家组合PEACH-PIT,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抄袭。创意、剧情、人物都是抄的,当然,令我惊讶的是,他们画稿,虽然有点相似,其实,却不是抄袭的。这让我很困惑,已经向日本提交的质问,日本的杂志社,-PIT漫画家组合是两个年轻的日本漫画家千道万里、江原涉子,他们事后也做出了道歉,解释说明,是因为在1998年左右,他们获得了一位陌生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寄了几十万字的《玫瑰少女》的漫画设定。陌生人希望他们可以帮他将作品画成漫画。由于,日本漫画界并不关注中国的漫画界动态,所以,他们稀里糊涂的就画了出来。我接受这个解释,没有追究其责任。现在,日本版的《玫瑰少女》停止连载,但考虑到PEACH-PIT组合比较有水平,所以,我们邀请他们加入《蔷薇少女》游戏和动画的开发,目前,PEACH-PIT已经是受小伙伴公司雇佣的游戏美工!”

  “哈哈,这个日本人真有意思。香殿、年神,以亚城木梦叶组合成名,结果,他们也搞组合,还说不是模仿抄袭,谁信啊!”

  “这对组合成功了,居然……还因祸得福,受雇佣于小伙伴公司。”

  一下子现场出现了一系列的议论声。

  没有人知道,《蔷薇少女》系列的设定,是王启年雇人翻译成日文,然后,匿名用电子邮件,发送给PEACH-PIT的邮箱。

  这造成了,原本历史上的原作,居然成为了抄袭犯。并且,他们承认,不是创意撞车,就是抄袭,但他们是无意的。

  这个解释,善良的小香接受了。

  王启年自然也顺势提出,邀请这两个“罪人”,替小伙伴公司做苦力,弥补他们的罪过。

  由于PEACH-PIT觉得他们有错在先,再加上,小伙伴公司给了他们不容拒绝的条件——每年2000万日元的报酬,签订十年协议。

  这个协议,已经不亚于一些稳定在一线漫画杂志上连载的漫画家了。

  在加上PEACH-PIT,因为抄袭而被杂志社封杀。名声也传到了业界,预计,很少会有杂志,会接受他们的投稿。所以,PEACH-PIT接受小伙伴公司的招揽,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

  ChinaJoy举办了三天,这三天期间新闻动态,几乎是被小伙伴公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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